神的生命 VS 神的性情
- 約翰一書5:11-12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 啟示錄22:1-2 關於生命樹與生命水的河
方面 |
神的生命 |
神的性情 |
意義 |
神自己永遠的生命, 在信主時被分賜到信徒裡面 |
神的所是, 包括神所是的成分和構成要素 |
獲得方式 |
一次性: 在相信主的時候就得著 |
持續性: 需要通過不斷享受和經歷來得著 |
時間性質 |
一次永遠的事 |
繼續不斷的事,直到永遠 |
實例 |
- 重生得著神兒女的地位 - 得著永遠的生命 |
- 如同吃食物般持續享受神的屬性 - 生命樹的果子和生命水的河 |
具體表現 |
- 有權利成為神的兒女 - 有神兒女的地位 |
- 聖別、慈愛、公義、恩慈、純潔等神的屬性 - 這些屬性成為信徒的美德 |
應用 |
- 憑信心接受 - 憑神的應許活出神的生命 |
- 日常生活中持續享受神的性情 - 在各種環境中經歷神的屬性 |
關鍵經文 |
- 約翰福音1:12-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
- 彼得後書1:4 "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
二者關係 |
1. 生命是基礎,性情是表現 2. 有了神的生命,才能享受神的性情 3. 生命產生性情,性情彰顯生命 4. 兩者相輔相成: 生命使我們能有分於神的性情,性情使神的生命得著完滿的彰顯 |
提醒:雖然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但我們沒有神格,不該被當作神來敬拜。我們是神的兒女,但永遠不會成為被敬拜的對象。
*請參照 2024年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為著神的經綸,在神的行政下過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 第六篇 有分於神的性情,以及發展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以豐富的進入永遠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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