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婦的兩件義服
啓19:7 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爲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
啓19:8 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啓3:5 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絕不從生命册上塗抹他的名,並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承認他的名。
項目 |
第一件衣服 (客觀的義) |
第二件衣服 (主觀的義) |
基本定義 |
基督作信徒的義,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客觀的在神面前得稱義 |
基督作信徒的義,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 |
本質特徵 |
外面的遮蓋、客觀的稱義、一次性的 |
裏面的供應、主觀的稱義、持續性的 |
作用方式 |
穿上基督,作外面的義 |
基督進到裏面,作生命供應, 從我們活出來 |
時間性 |
一次性的,信主時即得著 |
持續性的,天天需要豫備 |
目的 |
得救、得稱義 |
得勝、得稱許 |
聖經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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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章 |
上好的袍子 - 頂替浪子的破衣, 使其外面好看 |
肥牛犢 - 供應生命需要, 使面容變化發光 |
詩篇45章 |
用金線交織的衣服
- 金表徵神的性情,使我們能到神面前 |
刺繡的衣服
- 刺繡表徵聖靈變化的工作 |
啟示錄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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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19章 |
明亮潔淨的細麻衣
- 神所賜給的婚筵禮服 |
聖徒所行的義
- 基督漸漸長大從我們身上 活出來的義行 |
啟示錄3:4-5 |
基礎救恩 |
白衣
- 未曾玷污衣服的得勝者 要穿白衣與主同行 |
啟示錄3:18 |
已有的救恩地位 |
需要買的白衣
- 遮蓋赤身羞恥的必需品 |
聖靈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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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重生的工作,使我們披戴基督 |
刺繡的工作,變化的工作 |
工作方式 |
一次性的賜予 |
持續性的變化, 一天過一天的針刺和變化 |
工作結果 |
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 |
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刺繡工作, 產生變化 |
信徒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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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著 |
悔改信主,接受基督 |
順從聖靈,讓基督長大並活出來 |
日常操練 |
已經穿上基督,有了義的地位 |
天天照着生命之靈而行,過那靈的生活 |
餵養方式 |
一次接受基督 |
一直喫喝基督,使基督在我們裏面長大 |
特徵與材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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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特徵 |
遮蓋、美化外貌 |
明亮、照耀、純淨 |
材質象徵 |
金線交織 - 神的性情 |
刺繡 - 聖靈變化的工作 |
組成 |
基督是神給我們的美麗, 作我們的衣服 |
基督作為義構造到我們裏面, 成為我們的組成 |
功能與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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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層面 |
在神面前得稱義 |
在基督審判臺前得稱許 |
地位與生活 |
義的地位 |
義的生活 |
得救與得勝 |
使我們得救,能到神面前 |
使我們得勝,有資格參加羔羊婚筵 |
遮蓋與變化 |
遮蓋罪惡,蒙神悅納 |
內在變化,活出神來 |
重要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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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經文 |
羅3:22; 林後5:21; 腓3:9;
賽61:10 |
羅8:4; 加5:16; 腓2:13;
太5:20 |
豫表經文 |
路15:22; 詩45:13 |
路15:23; 詩45:14 |
啟示錄經文 |
啟19:8a「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 |
啟19:8b「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啟3:4-5; 啟3:18 |
警告經文 |
沒有此衣無法得救 |
太22:11-12 沒有禮服被趕出婚筵 |
產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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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工作 |
神的恩賜,一次賜給 |
神的恩賜,需要我們配合產生 |
變化過程 |
即時的穿上 |
漸進的長大和活出 |
經歷方式 |
因信稱義 |
因行稱許 |
對新婦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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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婦性質 |
蒙救贖的人 |
蒙救贖、經過變化之三部分的人 |
豫備程度 |
基本的救恩豫備 |
完全的婚筵豫備 |
美麗程度 |
基本的遮蓋 |
新婦的美麗,明亮潔淨的細麻衣 |
嚴肅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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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後果 |
無法得救 |
會錯過婚筵 |
聖經強調 |
福音的基礎 |
啟示錄特別強調第二件衣服 |
選上資格 |
得救的基本條件 |
只有穿着刺繡衣服的人纔會被選上參加羔羊婚筵 |
實際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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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時 |
信入基督,得著基督作義, 在神面前得稱義 |
基督進入信徒裏面, 作生命和生命供應 |
日常生活 |
已經穿上基督, 有了義的地位 |
需要天天、月月、年年 過在那靈裏的生活 |
婚筵豫備 |
基督是神給我們的美麗,給我們穿上 |
天天豫備明亮的細麻衣來遮蓋自己 |
最終目標 |
不被定罪 |
當主來時,穿着明亮潔淨的婚筵禮服,不被發現是赤身的 |
區別與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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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區別 |
客觀vs主觀 外面vs裏面 一次性vs持續性 |
都是 基督作我們的義 缺一不可 |
功能區別 |
稱義vs成聖 遮蓋vs變化 地位vs生活 |
先有地位,後有生活 先稱義,後成聖 |
豫備區別 |
神已賜給,不需豫備 |
需要天天豫備,持續操練 |
結果區別 |
得救,在神面前蒙悅納 |
得勝,在基督來時有分於新婦 |
結論與勸勉:
兩件義服的完整真理:
- 第一件衣服:金線交織的衣服、上好的袍子 → 使我們得救、得稱義的客觀義
- 第二件衣服:刺繡的衣服、明亮潔淨的細麻衣、白衣 → 使我們得勝、得稱許的主觀義
嚴肅的警告:
- 沒有第一件衣服無法得救
- 沒有第二件衣服會錯過婚筵
- 啟示錄特別強調第二件衣服的重要性
實際的操練:
- 接受基督作客觀的義(第一件衣服)
- 讓基督作主觀的義(第二件衣服)
- 天天照着生命之靈而行
- 一直喫喝基督,使基督長大
- 在聖靈刺繡工作下被變化
- 天天豫備明亮的細麻衣
願我們都能穿上這兩件衣服,既得救又得勝,既稱義又稱許,在主來時成為祂榮耀的新婦!
*請參照 2025年 國殤節相調特會 總題: 新婦的預備 第五篇 新婦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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