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包含「2025年 六月半年度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2025年 六月半年度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

客觀的神 VS 主觀的神

 

客觀的神 VS 主觀的神

約一14:「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面向

客觀的神

主觀的神

意義

指神在祂自己裡,獨立於人的經歷之外,是存在、真實、絕對的神;是人所敬拜、認識、信靠的對象。

指神進入人的裡面,成為人所經歷、享受並擁有的實際;神成了「那真實者」,與人有生機的聯結。

表徵

代表神的屬性、真理、啟示、權柄、聖潔、公義。

代表神的生命、靈、恩典、實際、交通、內住。

區別

客觀的神是「外面的真理」──祂是永遠不變、可被認識與敬拜的對象(約一14)。

主觀的神是「裡面的實際」──祂進入我們裡面,使我們能認識並活出祂(約壹四15)。

說明

神原本是超越的、在天上的;祂藉着成為肉體、死與復活,使人能客觀地認識祂(約一14)。

藉着基督的成為肉體、死與復活,祂進入信徒裡面,成為內住的靈,使我們能主觀地經歷祂(約壹五20)。

實例

舊約的神啟示給以色列人、頒布律法、顯現榮耀;門徒肉眼看見耶穌在地上行神蹟。

新約信徒藉着聖靈經歷神的內住:如保羅說「基督活在我裡面」(加二20),並「神住在他裡面」(約壹四15)。

應用

認識聖經中啟示的神是絕對真實、可信、可敬拜的。

經歷神作我們的實際,讓祂的話、靈與生命在我們裡面運行,使祂成為我們的生活與表現。

相互關係

客觀的神乃主觀神的基礎;若沒有客觀的神,就沒有可經歷的主觀神。

主觀的神是客觀神的成就;客觀的神藉着基督成為肉體與靈,成為我們的實際。二者乃是一體兩面。

相關經文

約一14:「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約壹四15:「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
約壹五20:「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能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關鍵摘要: 

聖經揭示了一個深刻的進展:這位曾經客觀存在的神——作為造物主和真神存在於人之外——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受死和復活,變得主觀化了。話成了肉身,使神成為可認識和可經歷的。藉著內住的聖靈,這位神如今住在信徒裡面,成為他們內在的生命、恩典和實際。因此,基督徒的生活不只是客觀地認識神,更是主觀地經歷、享受和彰顯祂是那位真實的神。

 

結論: 

神原是客觀的、絕對的真實;但藉着基督的成為肉體、死與復活,祂已經成為我們主觀的實際,使我們能經歷、享受並活在祂裡面。這是神經綸的完成——「客觀的神成了主觀的神」。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十二篇 那真實者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認識那真實者 VS 經歷那真實者 VS 在那真實者裏面

 

認識那真實者 VS 經歷那真實者 VS 在那真實者裏面

約壹五20:「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約一14:「話成了肉體...豐豐滿滿地有恩典,有實際。」

約十五5:「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 

面向

認識那真實者

經歷那真實者

在那真實者裏面

意義

指藉着神兒子所賜的悟性,認識這位真神作我們的實際(約壹五20)。這不是僅僅客觀的知識,而是主觀的認識。

指我們實際地經歷、享受並擁有神,使祂從客觀的神成為我們主觀的實際。

指我們在生命與實際中與神聯結、調和、合一;不僅認識祂、經歷祂,更是在祂裏面生活、行動與存活。

表徵

光照與悟性被開啟(弗一17–18);認識真理如認識實際。

實際經歷神如呼吸祂、飲於祂(約七37–39);祂成為我們生活的實際。

與神生機聯結(約壹四15–16),如枝子在葡萄樹裏(約十五5)。

區別

屬於悟性與啟示層面;知識上、心思被光照。

屬於經歷與實際層面;在靈裏經歷神的同在與能力。

屬於生機聯結層面;與神成為一,不再分離。

說明

神兒子賜我們悟性,使我們能認識真神(約壹五20)。這認識含享受與經歷。

經歷乃是認識的實化;我們藉着享受神聖實際而使真神成為我們的實際。

在祂裏面就是在基督裏面(約壹五20下);在基督裏就是在真神裏(西二9);二者互為內在。

實例

彼得認出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基督(太十六16)——出於天父的啟示。

保羅經歷基督活在他裏面(加二20),神成為他生命的實際。

約翰說:「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約壹四15)——雙方內住。

應用

每日藉聖靈光照與話語得啟示,認識神是那真實的。

在靈裏與主交通、禱告、經歷祂作恩典與能力。

活在神的同在中,不憑己,乃在基督裏生活與事奉(約十五4–7)。

相互

關係

認識導向經歷,經歷成就內住;三者是層進關係。

經歷使認識更真實、更深;經歷帶進「在祂裏面」的實際。

「在祂裏面」是認識與經歷的最高結果與完成。

相關

經文

約壹五20:「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約壹五20下:「神的兒子已經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擁有這實際,就是神自己。」
約壹四15:「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約壹五20下:「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
西二9:「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

結論

認識那真實者乃是起點——藉光照得啟示。

經歷那真實者乃是過程——藉靈享受祂作實際。

在那真實者裏面乃是結果——與神聯結、調和、合一,活在真實裏。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十二篇 那真實者

2025年10月12日星期日

「那真實者稱為真神」VS「祂兒子耶穌基督稱為永遠的生命」

 

「那真實者稱為真神」VS「祂兒子耶穌基督稱為永遠的生命」

約壹5:20「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面向

那真實者稱為真神

祂兒子耶穌基督稱為永遠的生命

意義

指那位真實的神,就是父神自己。當我們在祂裡面時,祂對我們成為真實、實際的神。

指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永遠生命的實際與內容,使我們能享受神作生命。

目的

使人藉著重生與祂聯合,進入祂真實的存在中,認識祂為唯一真神(約壹5:20上)。

使人得以在生命中與神交通、活於祂的生命裡,享受永遠生命的分賜與流出(約壹1:2)。

說明

「那真實的」原為客觀的神,但當我們在祂裡面時,祂就成為我們經歷中的「真神」。

耶穌基督本為神的兒子,但當我們在祂裡面時,祂就成為我們主觀所享受的永遠生命。

區別

指神在本質上是真實的,是源頭、起始者。

指神在經歷上成為生命,是流出、供應者。

實例

信徒重生後,在靈裡與神聯合,能真實地認識並經歷祂(約壹5:20:「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

信徒在基督裡生活,得以活出永遠生命的實際,如保羅所說「基督是我的生命」(西3:4)。

應用

我們在靈裡操練與神相交,使祂對我們不僅是客觀的神,乃是我們經歷中的「真神」。

我們藉著與基督的聯合,活在祂生命的交通中,使永遠生命成為我們的生活實際。

相互

關係

當我們在那真實的裡面,也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時,

「那真實的」成為真神,祂兒子成為永遠的生命;兩者在我們經歷中是一。

真神與永遠生命不可分;真神乃是生命的源頭,永遠生命乃是神的流出與分賜。

相關

經文

約壹4:9「神差祂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
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約壹1: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給我們的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約壹5:11-12「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核心要點:

  1. 「那真實者」是指父神自己;「祂兒子耶穌基督」是永遠生命的具體化身。
  2. 當信徒「在祂們裡面」時,真神與永遠的生命在經歷上是一。
  3. 「這」字(約壹5:20)含括我們在真神與永遠生命裡面的實際經歷。
  4. 真神是源頭,永遠生命是流出;我們藉著在基督裡享受這流出,就經歷那真實者作真神。

 

結論:

在神經綸的經歷中,「那真實者」與「祂兒子耶穌基督」並非兩個分開的對象,而是在信徒裡面作為一個實際的經歷—「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我們不僅認識祂為真神,更在生命中享受祂作永遠的生命。這是一個「在祂裡面」的生機實際,使我們與三一神合一,活出祂的真實與生命。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十二篇 那真實者

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

約翰書信所啓示的三一神

 

約翰書信所啓示的三一神

約壹4:9–14「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祂得生…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
約壹4:13「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
 

面向

父(源頭、發起者)

子(彰顯、成就者)

靈(實際、應用者)

意義

父是永遠生命的源頭,是獨一的發起者與計畫者;一切生命與交通的起始皆出於祂(約壹1:2–3;4:9–14)。

子是「生命之話」,從父並同父顯現出來,成為永遠生命的彰顯與分賜,使人得生(約壹1:1–2;4:9;5:11–12)。

靈是真理的靈、實際的靈,將父與子的所是應用在信徒裏面,使神與人互相內住(約壹3:24;4:13;5:6)。

表徵

🔹生命的源頭:如新耶路撒冷中生命水的流的起點(啓22:1)。
🔹父的愛:分賜生命,使人成為祂的兒女(約壹3:1)。

🔹生命泉源:湧流出父的生命(約4:14;啓22:1)。
🔹義者與平息祭物:顯出救贖與生命的實際(約壹2:1–2;4:9–10)。

🔹生命之河:流到人裏面,使交通成為實際(約壹4:13;啓22:1–2)。
🔹膏油塗抹:那包羅萬有、全備供應的靈(約壹2:27;腓1:19)。

效能

使人得生,成為神的兒女,得以進入生命的交通(約壹3:1;5:11)。

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成就救贖,使信徒藉祂得生命並活着(4:9)。

使信徒知道神住在他們裏面(約壹4:13),經歷互住與愛的流出,活出神聖生命的交通(1:6–7)。

區別

為「起源」與「發起」的那一位;愛是祂的性情與動機。

為「彰顯」與「成就」的那一位;藉成為肉體、十字架與復活成全救贖。

為「應用」與「實際」的那一位;將父與子的生命與愛內住並流通在人裏面。

實例

父差子(4:14),

父賜生命(5:11),

父生我們為兒女(3:1)。

子為罪作平息祭物(4:10),

作辯護者(2:1),

顯現除滅魔鬼作為(3:8)。

靈住在信徒裏(3:24;4:13),見證神與人互住(4:13–15)。

應用

信徒憑父的愛而活,在生命的源頭中享受分賜(3:1)。

信徒在子裏得生命,藉祂得勝罪與世界,活出公義與愛(5:4–5)。

信徒憑靈生活,經歷神的內住、交通、膏抹與愛的實行(2:27;4:13–16)。

相互

關係

父是源頭,子是彰顯,靈是實際的應用;三者是一位神,在信徒裏面彼此內住、互相流通(約壹4:13–16;5:20)。
三一神乃是湧流的生命:父是源,子是泉,靈是河,流進信徒裏,終極帶進新耶路撒冷作永遠生命的總和(啓22:1–2)。

相關

經文

約壹1:2–3「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使你們與我們有交通。」
約壹1:6–7「我們若在光中行…彼此就有交通。」
約壹3:1「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
約壹5:11–12「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
啓22:1–2「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
約貳9「住在基督的教訓裏的,就有父又有子。」

 

🔹主題說明:永遠生命交通的奧祕

  1. 交通(koinonia)是生命的流出與分賜:
    父作為源,藉子成為泉,經靈成為河,流入信徒裏,構成生命的交通(約壹1:3–4;啓22:1)。
  2. 三一神的湧流乃召會生活與基督身體的實際:
    主耶穌在信徒裏成為湧流的生命,居首位(西1:18),使眾肢體在交通裏成為一。
  3. 交通的終極結果:
    帶進新耶路撒冷——永遠生命之流的總和與完成(啓22:1–2)。


🔹核心要點總結:

核心觀點

說明

父—源頭

永遠生命的起源與愛的分賜。

子—泉源

救贖的成就與生命的彰顯。

靈—河流

實際的應用與內住的交通。

交通—湧流的三一神

父、子、靈三一的流,使信徒進入生命互住與永遠享受的新耶路撒冷。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十二篇 那真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