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

神的話 vs. 神的光 vs. 神兒子耶穌的血 vs. 神的義

 

神的話 vs. 神的光 vs. 神兒子耶穌的血 vs. 神的義

提後三16 -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弗一13 - "福音真理的話"

詩一一九105 -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約壹一7 -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一9 - "祂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分析項目

神的話

神的光

神兒子耶穌的血

神的義

核心意義

神的

啟示與真理的表達

神的

本質與照明能力

滿足神公義要求

的救贖代價

神的公正性質

與要求標準

神的性情

體現

神的信實

(約壹一10

神的純潔與聖潔

神的公義

(約壹一7,9

神的完全標準

本質屬性

真理、永恆、活潑

純潔、完全、絕對

有效、永恆、完美

公正、無偏、完全

主要功能

啟示、教導、建造

光照、指引、暴露

洗淨、赦免

滿足公義

設立標準

要求聖潔、稱義

原由/來源

神的

啟示與默示

神的本質就是光(約壹一5

基督的

犧牲流血

神的

聖潔本性

運作方法

透過

聖靈的啟示與感動

透過

照亮人心與腳步

洗淨

除去罪的玷污

通過血的滿足

得以成全

對罪的

作用

定義

罪的標準

暴露罪惡

顯明缺點

洗淨罪污

除去虧欠

定罪標準

要求滿足

對信徒的

作用

建造信心

提供真理

光照良心

指引道路

赦免過犯

恢復交通

稱義地位

聖潔要求

實際效果

使人

認識神和真理

使人

自覺需要救贖

使人

得蒙赦免潔淨

使人

得以稱義

獲得條件

信心接受

聖靈光照

來到光面前

正確態度

認罪悔改

信靠基督

維持條件

持續讀經

順服真理

持續

在光中行走

持續認罪

血的洗淨

持續

信靠順服

結果

真理

使人得自由

與神同行

腳步被照亮

與神交通

得以維持

與神和好

得稱為義

在救贖中的角色

啟示

救贖真理

光照

顯明罪惡與需要

提供

救贖代價

公義

得以滿足

持續作用

持續

啟示與建造

持續

光照指引

持續洗淨

持續

稱義地位

與其他的關係

話語

包含光的啟示

光照

顯明話語的真理

滿足話語

與光顯明的需要

因血的滿足

得以成全

主要經文

來四12

–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

約八32

 -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壹一5 –

 "神就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

約八12

 - "我是世界的光"

太二六28 - "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徒十43 - "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

羅三25-26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好顯明神的義"

羅一17 -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實例說明

"福音真理的話"告訴我們神要因著基督赦免我們的罪

"你的話我腳前的燈,我路上的光",在日常生活每一步都需要光照指引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就基於耶穌的血赦免我們,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神必須在耶穌的血上公義,否則就是不公義的;血滿足了義的要求

日常應用

每日讀經默想,學習真理;以神的話為生活準則;傳講神的話

每日尋求光照,讓光指引;在光中與神同行;以光察驗一切

每日認罪,支取血的洗淨;藉血維持與神交通;靠血的功效除去虧欠

追求聖潔,滿足義的要求;按義的標準行事;因義得以親近神

教會應用

傳講神的話語;以話語建造信徒;用話語餵養群羊

在光中彼此相交;讓光照亮教會;用光察驗一切事

宣告血的救贖功效;彼此認罪,血的洗淨;傳講血的救贖

教導神義的標準;按義的標準彼此相愛;宣告因信稱義

與神的關係

話語認識神

光中與神相交

血與神交通

義與神和好

條件性

需要

信心和順服

需要正確態度

來到光前

有條件

基於認罪

無條件稱義

有條件成聖

時間性

永恆不變

真理

持續性

每日需要

持續性的

不斷洗淨

永恆性地位

持續性的要求

交通與關係

建立

與神的關係基礎

影響

與神的交通

維持

與神的交通

確保

與神的關係

核心經歷

"聖經都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我們一來到話面前,就來到光面前,聖經都成了一本發光的書"

"在蒙了光照的良心裡,覺得需要主耶穌救贖之血的洗淨"

"神在祂的話上信實的,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又公義的"

最終目標

使人

完全預備行

各樣的善事

使我們

在主的同在中

走前面的道路

使我們

與神並彼此之間

的交通得以維持

使神的公義

得以彰顯

人得以稱義

 

四者的完整配搭關係:

完整救贖程序

  1. 神的話 啟示救贖真理告訴我們神的心意
  2. 神的光 照亮我們,顯明罪惡和需要
  3. 神兒子耶穌的血 提供洗淨和赦免,滿足救贖需要
  4. 神的義血的滿足得以成全,使人得稱為義

四者缺一不可配搭

  • 沒有話語的啟示,人不知道神的救贖計劃
  • 沒有光的照明,人不知道自己的罪和需要
  • 沒有血的洗淨光照顯明的罪無法得到解決
  • 沒有義的滿足血的功效無法成全神的公義要求

持續的動態關係:

  • 話語持續啟示光持續照亮血持續洗淨義持續得以滿足
  • 在話語中建造在光中行走在血中得潔淨在義中得稱義

特殊關係:

  • 話語話語本身就是光"你的話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 光照顯明需要血的洗淨
  • 血滿足義的要求,使義得以成全

 

*請參照  2025  國殤節相調特會   總題: 新婦的預備   第五篇 新婦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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