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順服的原則 vs. 主耶穌順服的道路
腓2:5 你們裡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裡面所思念的:
腓2:6 祂本有神的形狀,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
腓2:7 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
腓2:8 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比較項目 |
基督是順服的原則 |
主耶穌順服的道路 |
核心意義 |
基督本身就是順服的完美體現和原則,是順服的創造者和代表 |
主耶穌在人性中實際經歷的順服歷程,從道成肉身到十字架的具體路徑 |
性質特徵 |
• 永恆性:從太初就存在的神聖原則 • 完全性:代表完全的順服 • 創造性:主創造了順服這個原則 • 普遍性:適用於全宇宙 • 本質性:順服的根源和標準 |
• 歷史性:在特定時空中的實際經歷 • 漸進性:一步一步的順服過程 • 犧牲性:以至於死的順服 • 榜樣性:為信徒提供順服的典範 • 實踐性:具體的順服行動 |
主要區別 |
原則層面: • 是順服的本質和標準 • 神格中的永恆安排 • 父作頭,子順服的神聖秩序 • 權柄與順服的宇宙性原則 • 三一神中的和諧關係 |
實踐層面: • 是順服原則的具體實現 • 時空中的歷史事件 • 從道成肉身到十字架的過程 • 人性中的順服經歷 • 具體的降卑行動 |
具體實例 |
• 神格中的和諧安排:父作權柄代表,子作順服代表 • 三一神中永恆的秩序:同等的神樂意安排父作頭 • 主說「父比我大」:體現神格中的關係 • 全宇宙順服權柄的根基:一切順服的源頭 • 順服的創造:必須先倒空才配得順服資格 |
• 第一次降卑 - 倒空自己(腓2:6-7): - 放下神格榮耀、能力、等級、形像 - 取了奴僕的形像 - 接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 第二次降卑 - 降卑自己(腓2:8): - 在人性中存心順服 - 順服以至於死 - 且死在十字架上(羞辱的死) |
相關經文 |
• 腓2: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 約14:28 -「父比我大」 • 林前11:3 -「神是基督的頭」 • 來5:8 -「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 羅1:5 -「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 羅16:26 -「使萬國的民順服真道」 |
• 腓2:6-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 腓2:8 -「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 來5:7 -「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 • 太26:39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 約4:34 -「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 • 約8:29 -「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
屬靈要點 |
• 順服的源頭:權柄和順服是神設立的,從太初就有 • 神格中的奧秘:神格中滿了和諧,同等的神樂意安排 • 順服的創造:主創造了順服,是全宇宙中頂奇妙的事 • 完全的順服:就如神的權柄是完全的一樣 • 宇宙性原則:一切受造都當順服此原則 |
• 兩次降卑的過程: 1. 神格中倒空自己 2. 人性中降卑自己 • 兩條回去的路: 1. 順服的路(主選擇的) 2. 權柄的路(主拒絕的) • 順服的資格:必須先取奴僕形像才配得順服資格 • 完全的順服:無絲毫背叛,絕對無保留 |
信徒應用 |
• 接受順服原則:「接受順服的就是接受基督的原則」 • 思念基督所思念的:以祂順服的原則為我們的原則 • 認識順服重要性:沒有一件事比順服更緊要 • 維持神的原則:惟有順服才能事奉神 • 充滿順服:充滿基督的人必定充滿順服 • 拒絕背叛:沒有一個罪比背叛更難看 |
• 走主的路:我們全體都應走主的路 • 效法主的降卑:存心作奴僕,接受限制 • 順服至死:願意為主付出一切代價 • 一步步順服:在具體環境中實踐順服 • 學習主的榜樣:在苦難中學順從 • 日常順服:常做主所喜悅的事 |
實踐意義 |
• 建立正確觀念: 認識基督就是順服的代表 • 接受神的權柄: 承認並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 • 教會中的秩序: 維持神在教會中的權柄安排 • 生活中的原則: 以順服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 |
• 具體的操練: 在日常生活中實際順服 • 效法基督: 以主的經歷為我們的模範 • 付代價的順服: 願意為順服付出犧牲 • 漸進的成長: 一步一步學習順服的功課 |
終極目標 |
建立並維持神在宇宙中 永恆的權柄秩序 |
透過實際的順服經歷, 達到神將祂升為至高的結果 |
這個表格全面比較了「基督是順服的原則」與「主耶穌順服的路」兩個概念。前者強調基督作為順服的永恆原則和標準,後者則關注主耶穌在歷史中實際走過的順服路徑。
關鍵洞察:
l 原則是永恆的、普遍的標準
l 道路是歷史的、具體的實踐
l 兩者相輔相成:原則指導實踐,實踐體現原則
這對信徒的意義是:我們既要認識並接受基督所代表的順服原則,也要效法主所走過的具體順服道路,在日常生活中實踐這個神聖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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