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從 vs 順服」
腓2:5-11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路22:42 父啊!祢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祢的意思
來5:8-9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項目 |
順從(Obedience) |
順服(Submission) |
意義 |
外在行為上的聽從、 執行命令或指示 |
內在態度上的降服、 承認權柄並自願地服從 |
原文詞義 |
希臘文 hupakouō(聽從、聽命) |
希臘文 hupotassō(服從、排列在下) |
屬靈原則 |
遵守神的話與誡命 |
接受神設立的權柄次序, 甘心降服於神的旨意 |
強調面向 |
行動的對與錯 |
態度的正與誠 |
學習方式 |
聽見命令 → 執行命令 |
經歷環境、 特別是苦難中學會屈服(來5:8) |
主的榜樣 |
耶穌在地上聽從父神差遣, 完成救恩(腓2:8) |
耶穌在苦難中學了順從, 成為完全(來5:8-9) |
區別重點 |
順從可以出於外在壓力 |
順服必定是出於內心的降服與敬畏 |
相關經文 |
腓2:8;來5:8-9;羅1:5;羅16:26 |
彼前2:13;來13:17;羅13:1;弗5:21-24 |
實例 - 主耶穌 |
「成了!」(約19:30)說明祂完成了父的命令 |
腓2:6-11 敘述祂順服至死,神因此高升祂 |
實例 - 信徒 |
亞伯拉罕聽命往迦南(來11:8) |
摩西接受神的差遣與命令(出3章),但需經歷爭扎與順服 |
應用 - 對神 |
聽命勝於獻祭 (撒上15:22) |
心服口服地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 (雅4:7) |
應用 - 對權柄 |
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 (弗6:1) |
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5:22) |
應用 - 在事奉 |
執行主所託付的事 (羅1:9) |
在事奉中維持神的權柄原則 (啟22:3) |
結果與祝福 |
成就神的旨意, 經歷同在與能力 |
得神的高舉、 進入榮耀與神性團契(腓2:9-11) |
補充說明與屬靈亮光:
- 順從 更偏向「聽命行動」,可能來自外部命令的壓力;而 順服 是來自內在甘心樂意的降服,表示承認神的權柄與安排。
- 主耶穌並非「天生順從」,而是在苦難中「學了順從」—這代表祂作人的樣式中經歷掙扎,但選擇順服,這成為我們最深的榜樣(來5:8)。
- 背叛是宇宙中最可怕的罪,因它違背神的權柄,而順服則是宇宙中最寶貴的事,能維持神的原則與秩序。
結語:
順從與順服的合一成為榮耀的見證
主耶穌「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神將祂升為至高」(腓2:8-9)。
我們若要在生命中經歷救恩的豐滿、與神同工,必須像祂那樣,從內心學會順服神的旨意,也在實行中具體地順從祂的話與安排。
順從 + 順服 = 神所悅納、得著榮耀的見證。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半年度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二篇 認識基督作我們的榜樣並以祂爲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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