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原則(Principle) vs 準則(Rule)
約4:7 親愛的,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神的;凡愛弟兄的,都是從神生的,並且認識神。
出20:3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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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原則(Principle) |
準則(Ru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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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神永恆、普遍、不變的屬靈法則;揭示神心意的根本方向。 |
神在某一情境或實踐中的具體做法或條文;是原則的具體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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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 |
生命的、屬靈的、內在的指引。 |
行為的、實務的、外在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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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直接出於神的性情、旨意與真理(如:神是聖的、愛的)。 |
出於神的具體吩咐、典章、命令或教會實行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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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
普遍、跨情境、可延伸、不受時間文化限制。 |
有界線、與文化或處境相關、有時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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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
指導方向、塑造人的生命、 啟發適用方式。 |
定義界限、給行為指引、確保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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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方式 |
靠聖靈光照, 使人憑生命直覺而活出來。 |
靠明文規定,使人知道「該做什麼 / 不該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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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使人認識神的心意並活出神的性情。 |
使人不偏離正道並能具體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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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證 |
‣ 神是愛(約一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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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誡:不可殺人、不可偷盜(出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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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
每個時代、每個文化、各種情況都適用。 |
可能因人、因地、因時而調整;也可能因新約啟示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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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的結果 |
建造生命,產生屬靈成熟與自由。 |
建立外在秩序,使行動一致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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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 (若被誤用) |
若忽略準則,可能流於無形、無秩序。 |
若絕對化準則,可能變成律法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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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生命關係 |
使人被變化;重點在「成為那樣的人」。 |
指示人做對的事;重點在「遵行那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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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 「神就是愛」—原則(約一4:8) |
‣ 十誡的具體條文(出20:1–17) |
📌 簡要結論
- 原則 是永恆不變的屬靈法則,表達神的性情與旨意。
- 準則 是具體行動方式,是原則在實際生活中的落實。
- 原則更高,準則依附原則;原則是根,準則是枝葉。
*請參照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四十六篇、照基本的準則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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