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後裔 VS 那靈 VS 那福音獨一且中心的福 VS 那包羅萬有的美地
加三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三14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創12: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12:5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聚的家產、所得的人口,都帶出來,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創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加3: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3:9 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項目 |
那後裔 |
那靈 |
那福音獨一 且中心的福 |
那包羅萬有的美地 |
意義 |
指向基督自己,是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核心,是單數的一位,不是眾多的後裔 |
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終極完成為賜生命的靈,是基督的實際 |
神賜給信徒最高且終極的福分,即神自己作賜生命的靈 |
預表基督是神所應許給我們的產業和一切的供應 |
區別 |
具有肉身的基督,是神應許的對象和載體 |
是那後裔(基督)變化的形態,為使信徒能接受並經歷基督 |
是我們因信所接受的福分結果 |
是具體的預表和象徵,表明基督作我們的產業 |
實例 |
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亞伯拉罕家譜中的後裔(太1:1);基督釘十字架,成就救贖 |
五旬節聖靈澆灌(徒2章);信徒重生得著聖靈內住(羅8:9-11) |
信徒在基督裡得著一切屬靈的福氣(弗1:3);享受基督作生命和一切 |
以色列民進入迦南美地;信徒經歷基督作豐富供應 |
應用 |
接受基督作救主;認識基督是神應許的中心 |
操練靈;被聖靈充滿;讓那靈引導生活 |
藉著信,經歷並享受基督作一切的福分 |
取得、據有並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產業 |
相互關係 |
那後裔(基督)→ 成為賜生命的靈→使我們能接受福音的福→實化為我們的美地 |
那靈是那後裔的實際和實化;使信徒能實際經歷基督 |
是藉著那靈傳遞給信徒的;是那後裔和那靈的具體應用 |
是前三者的實際表現和經歷;是信徒實際享受基督的方式 |
相關經文 |
加3:16「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創17:7; 創22:18 |
加3:14「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林前15:45下「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林後3:17-18; 約14:17-20 |
加3:8-9「神...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所以那以信為本的人,就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弗1:3-14 |
創12:1「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12:7「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創13:15; 書1:3-6 |
結語:
從聖經來看,這四個概念展現了神救恩計劃的進程和豐富性。它們有著密切的關聯:
基督作為「那後裔」是神應許的中心和起點,祂成為「那靈」(賜生命的靈)使我們能實際接受「那福音獨一且中心的福」,而這一切最終實化為我們對「那包羅萬有的美地」(基督自己)的經歷和享受。
這四個概念形成一個屬靈實際的進程:
l 首先,基督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那獨一後裔(加3:16)
l 這位基督經過死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15:45)
l 我們藉著信,接受這靈作為福音獨一且中心的福分
l 最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實際經歷並享受基督作我們包羅萬有的美地
這四個概念都指向同一位基督,但從不同角度啟示祂的豐富性和全備性,最終目的是使信徒能在生活中實際享受基督,被變化成為新造。
*請參照 2024年 七月 美國加州安那翰訓練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第二十週 接受、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之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就是神全備福音那包括一切之福的集大成)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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