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與神的形像 vs. 義與神的國
羅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8:29 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項目 |
義與神的形像 |
義與神的國 |
核心意義 |
義表徵神的彰顯,是神兒子的形像;藉著生命之靈活出神的性情和品格 |
義是神國的根基和本質;神的國就是義,表現為有秩序的管理和治理 |
聖經基礎 |
羅馬書8:2,4,29 - 生命之靈的律、律法義的要求、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
羅馬書14:17 - 神的國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
產生方式 |
照著生命之靈而行,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 |
在召會生活中 實際活出公義、和平、聖靈中的喜樂 |
主要特徵 |
• 神的彰顯 • 基督的形像 • 生命的流露 • 屬靈的印象 |
• 有次有序 • 合式的治理 • 建立與維持 • 和諧的管理 |
實際表現 |
家庭生活實例: • 夫妻和睦相處 • 在靈裡生活 • 全家喜樂 • 彰顯基督形像 |
召會生活實例: • 沒有怨言批評 • 聚會有次有序 • 人人盡功用 • 展現神的國 |
對比狀況 |
缺乏時: • 夫妻不和 • 家庭不愉快 • 沒有基督形像 • 得不到神彰顯的印象 |
缺乏時: • 發怨言、批評 • 聚會混亂 • 沒有神的國 • 各種意見分裂 |
結果與影響 |
• 別人信服並被征服 • 反對者因看見神的彰顯而信服 • 給人神兒子的印象 |
• 一切歸一在元首之下 • 有條不紊 • 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 • 實際成為神的國 |
舊約根據 |
以賽亞書53:11 - 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耶利米書23:6 - 耶和華我們的義 |
詩篇89:14 - 公義是你寶座的根基 以賽亞書32:1 - 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 希伯來書1:8-9 - 你國的權杖是正直的權杖 |
新約經文 |
• 羅馬書8:2 - 生命之靈的律 • 羅馬書8:4 - 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 • 羅馬書8:29 - 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 哥林多後書3:18 - 變成主的形狀 |
• 羅馬書14:17 - 神的國不在於吃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 馬太福音6:33 - 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 哥林多前書4:20 -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
實際應用 |
個人層面: • 天天照著生命之靈而行 • 活出基督的性情 • 成為神的彰顯 • 在生活中見證基督 關係層面: • 在家庭中活出和諧 • 夫妻關係見證神 • 親子關係顯明愛 |
團體層面: • 召會生活有秩序 • 聚會中和諧配搭 • 避免批評論斷 • 建立以愛為本的關係 社會層面: • 在工作中活出公義 • 在社區中作光作鹽 |
終極目標 |
完全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在榮耀裡與基督一同顯現 |
神的國完全實現, 萬有都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 |
相互關係 |
義產生神的形像,形像以義為基礎 |
義建立神的國,神的國就是義 |
總結:
義的兩個主要面向:
- 向內的層面 - 義與神的形像:重在生命的彰顯和性情的流露
- 向外的層面 - 義與神的國:重在秩序的建立和管理的實現
兩者都以照著生命之靈而行為根基,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為實際,最終達到神的彰顯和神國的建立。
*請參照 2025年 國殤節相調特會 總題: 新婦的預備 第五篇 新婦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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