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得基督活的事 VS 聖經道理知識的事
太二2 那生為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裏?因為祂的星出現的時候,我們看見了,就前來拜祂。
太二10 他們〔星象家〕看見那星,就極其歡樂。
約五39–40: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那裏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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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尋得基督一件活的事 (The Living
Matter of Finding Christ) |
聖經道理知識的事 (The Matter
of Biblical Knowled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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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尋得基督乃是藉着活的啟示、活的異象(星),在當下實際遇見、跟隨並敬拜活的基督。 |
聖經道理知識乃是對經文、教義、預言的客觀理解與記憶,本身不等同於遇見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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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給單純、尋求、向天敞開的人,即使在宗教之外。 |
人天然喜歡把神客觀化、系統化,用知識代替對主的依靠與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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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 |
以活的星(即時的異象)為引導,帶人到基督確切所在之處。 |
以字句、章節、教義為中心,卻可能停在耶路撒冷而不到伯利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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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 |
星象家跟隨星,一路被引到「那條街、那一家屋子」。 |
祭司、經學家能準確指出「伯利恆」,卻一步也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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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星遠離宗教中心顯現,表明神的啟示不受宗教系統限制。 |
聖經若只停留在字句,就成為「死的知識」(林後三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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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活的異象不違背聖經,反而總是隨着聖經並受聖經改正(太二4–6, 9)。 |
聖經知識需要活的異象配合,否則無法把人帶到基督面前(約五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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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星象家: 沒有聖經,卻有星;跟隨星,找到基督,敬拜祂,走別的路(太二9–12)。 |
祭司與經學家: 精通聖經,卻無異象、無心尋求基督 (太二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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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警戒 |
即使有異象,若轉向天然觀念(去耶路撒冷),仍會帶來嚴重後果(太二16)。 |
單有知識,使人對主的來臨驚慌不安,而非歡喜(太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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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今日信徒需要等候並跟隨即時、當前的活引導,不僅是累積知識。 |
讀經若不帶進與主的親密交通,只會增加頭腦,不能改變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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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主恢復中迫切需要人看見那顆星——活的異象,脫離宗教而尋得基督。 |
嚴防在「最合乎聖經」中,卻失去主的同在與引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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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勸勉聖徒不要只問「對不對」,乃要問「主現在在哪裏?」 |
指出知識若不能帶人到基督面前,就需要被光照與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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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尋得基督乃是一件活的、當下的、關係性的事;見了基督,就必走另一條路。 |
聖經道理若離開活的啟示,終究停留在宗教與字句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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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太二9–12:星引到孩子那裏 → 看見星就極其歡樂 → 敬拜 → 走別的路。 |
太二3–6:知道經文,卻驚慌、不去尋找。 |
核心總結(一句話)
認識基督不是一件知識的事,乃是一件活的事;不是只知道伯利恆,而是被活星引到耶穌所在的那一條街、那一家屋子。
*請參照 2025年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第一篇 作爲活星之屬天基督當前、卽時、活的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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