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1日星期日

作神代表權柄的人必須有的三點基本要求

 

作神代表權柄的人必須有的三點基本要求

西1:18       祂也召會身體的頭;祂元始,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

1:22       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向着召會作萬有的頭

1:23       召會祂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

林前12:12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林前12:18 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項目

一、 只代表神的權柄,

不代表自己

二、 棄絕自己,

不用己意施權

三、 與神有親密

而有內容的交通

意義

權柄完全出於神,

只是器皿出口

否認

使神的旨意不受攔阻

在交通中

分辨神意肉體

原由

唯一權柄的源頭,

無人可自立為權柄

權柄最大的仇敵

神的心意

向交通的人啟示

比喻

百夫長在權柄之下,

才有權柄

十字架對付己

把意見

帶到神面前辦交涉

道路

認識神的

旨意、思想與心意

否認己、背十字架、

不輕易開口

禱告、等候、

查驗、順服

功用

保守神權柄的純淨

使權柄不成為壓迫

使權柄有屬靈來源

說明

若把個人意見當權柄,

就破壞神的行政

人的意見不被神寶貝,

也不被聖徒寶貝

不只有來往的交通communion),

並且是有東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

結果

帶進

真實順服合一

帶進

平安生命供應

神逐步

祂的思想教導人

相互關係

後二項的根基

建立在第一項之上

維持前兩項

長期真實的關鍵

實例

百夫長;

摩西只照神吩咐行

主耶穌

不憑自己說話

主整夜禱告後

揀選使徒

應用

說話先問:這是神的意思,還是我的意思?

不用「我覺得」「我認為」作屬靈命令

每一個意見

先過神的光

負擔

讓神的權柄

被人的性格與觀念取代

使神的權柄

不被肉體玷污

保守權柄

一直活在神面前

申言指引

不是權柄

我只代表神

我寧可不說,

也不替神說錯

傳達

我在神面前所得的

結論

權柄的實質

在於神的意思顯出來

權柄越真實,

被對付

沒有交通,

就沒有屬靈權柄

相關經文

8:9;羅13:1;民16:1–11;林前4:1

16:24;約12:49;腓2:5–8;加2:20

25:14;約15:7;林前2:16;來4:16

  

* 三點基本要求的內在關係(屬靈邏輯) 

只代表神的權柄 必須棄絕自己 需要不斷與神有親密交通 

三者不是並列條件,乃是一條生命線

 

* 總體屬靈結論(一段話) 

作神代表權柄的人,並不是因為他有能力、有地位、有看法,乃是因為他活在神的權柄之下,否認自己在與神親密的交通中,只傳達神的心意;因此,他的權柄不是壓制人的,而是把人帶到神面前

 

* 一句話申言總結(聚會可用) 

真實的屬靈權柄,不在於人說了多少話,乃在於有多少是從神而來、經過十字架、並在交通中被證實的。」

  

*請參照  2025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第六篇 基督作爲那有天上地上所有權柄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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