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蒙主的光照?
民6:25 願耶和華使祂的面光照你,賜恩給你;
民6:26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徒9:3 掃羅行路,將近大馬色,忽然有光從天上四面照著他,
徒9:4 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林後3:16 但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林後3:17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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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基督徒如何蒙主的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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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蒙光照乃是神在憐憫中向人顯現;神來了、神施憐憫了, 祂面上的光就成了我們裡面的光, 祂的顯現成了我們的看見, 祂的同在成了我們實際的得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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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光照不在於人的聰明、努力或修行,乃在於神主動的憐憫與同在; 人若沒有神的來臨,就無法真實看見自己與神的心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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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 |
如同日頭升起,不是因為地努力發光,而是因為太陽臨到; 又如掃羅在大馬色路上,不是他尋光,乃是光尋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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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1. 單單愛慕並尋求主,接受主的光照: 立定心意要神,不愛黑暗,不逃避主的鑒察,甘願在光中被顯明。 2. 向主完全敞開自己,心歸向主: 一點不保留、不防衛、不自義,讓主光照裡外;不敞開的人容易論斷、定罪別人。 3. 把自己停下來: 停止自己的眼光、看法、感覺、意見與忙碌,安靜地來到主面前,單純接受主的話。 4. 不反駁聖靈的光: 不抗拒裡面聖靈的說話,也不反對外面聖靈藉著眾執事的說話,讓一切心思意念降服於基督。 5.
不斷活在光中: 不是偶爾被照一次,乃是天天行在光中,使良心被潔淨,生命持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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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使人得看見自己的真實光景、脫離自欺與黑暗、被潔淨良心、 活在神面前,並進入生命的交通與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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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掃羅遇見主即刻仆倒; 馬利亞停在主腳前得著光; 摩西進會幕得神面光; 向主敞開的人得啟示,封閉的人落在定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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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在禱告、讀經、聚會、事奉中,學習停下自己、向主敞開、 不爭辯、不防衛,讓光天天照亮我們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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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主今日要得著一班活在祂面光中、接受光照、 不活在黑暗與己意裡的信徒,使教會滿了光與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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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主,我不要黑暗,只要你的面光; 我停下自己,向你敞開,接受你一切的光照與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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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光照不是人追求的結果,乃是神憐憫的臨到; 凡愛慕主、向主敞開、停下自己、 不反駁聖靈並活在光中的人,必蒙主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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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羅9:15 神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
✨ 一句整體申言式總結
「主啊,使我停下自己、向你敞開、活在你面光中,讓你的憐憫成為我的光,你的顯現成為我的看見。」
*請參照
2025年 冬季訓練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四) 第一篇 神忠信的見證人,為著耶穌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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