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天的地位 vs 屬靈的爭戰'
弗2:6 祂又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復活,一同坐在諸天界裡,
弗6:10 末了的話,你們要在主裡,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
弗6:11 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使你們能以站住,抵擋魔鬼的詭計,
弗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裡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
西1:13 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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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升天的地位 |
屬靈的爭戰 |
相互關係/屬靈看見 |
相關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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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與基督一同復活,並一同坐在諸天界裡,活在屬天的境界中 |
在屬天的地位上,對付空中黑暗權勢,為神國度爭戰 |
屬靈爭戰不是地上的活動,乃是從天上發出的屬天執行 |
以弗所書 2: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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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因基督的死而復活與升天,信徒得以聯於祂 |
因撒但仍霸佔空中與人心,需要神的子民執行基督得勝 |
沒有升天地位, 就沒有真實屬靈爭戰 |
西1:13;來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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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喩 |
像君王 坐在寶座上掌權 |
像天軍 從高處攻打仇敵 |
先有寶座,後有爭戰; 先有地位,後有權柄 |
啟1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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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信徒不是靠自己努力屬天,乃是住在基督升天的實際裡 |
爭戰不是血氣爭鬥,乃是對付屬靈黑暗權勢 |
真正的爭戰是生命與地位的問題,不只是行動問題 |
林後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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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帶進屬天的能力、 權柄、光照與得勝 |
趕逐黑暗權勢,使人脫離撒但權下 |
屬天成分越多, 爭戰能力越強 |
徒2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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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活出基督升天的 生命與掌權 |
為神收復失地, 帶進神的國 |
升天是為掌權; 爭戰是為國度 |
太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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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 |
重在「地位與生命」 |
重在「執行與對付」 |
升天地位是根基; 屬靈爭戰是彰顯 |
弗2:6;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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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屬天的地位 產生屬靈的權柄 |
屬靈爭戰證明 人活在升天地位中 |
二者成正比例: 越屬天,越能爭戰 |
雅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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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主耶穌升天 坐在神右邊 |
主趕鬼、 釋放被擄的人 |
主先在天上得勝, 後在地上執行得勝 |
路10:18-19;可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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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人物實例 |
使徒保羅 活在天的異象中 |
使徒保羅 對付黑暗權勢,使外邦人歸神 |
保羅的職事滿了 國度爭戰的性質 |
徒1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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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上的應用 |
傳福音者必須 先活在屬天境界 |
才能把人從撒但權下真正釋放出來 |
屬地的方法只能得人外面,不能釋放人裡面 |
徒26:18;弗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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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聖徒上的應用 |
活在升天裡 才能供應生命 |
才能幫助人 脫離黑暗轄制 |
單有道理知識 不能產生屬靈釋放 |
約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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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原則 |
一失去屬天光景, 就失去屬靈能力 |
一落到肉體, 就落到仇敵範圍 |
爭戰的祕訣 不是熱心,乃是升天 |
羅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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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光景 |
越活在靈裡, 越有天的實際 |
越能對付黑暗權勢 |
屬天程度決定爭戰程度 |
加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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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危機 |
屬地、愛世界、 體貼肉體 |
屬靈工作 失去能力 |
用屬肉體的方法 不能帶進真實得勝 |
約壹2: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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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經歷 |
雖未完全成熟,仍可能局部活在升天裡 |
因此仍能局部對付 黑暗權勢 |
我們給人的幫助,乃根據我們屬天的成分 |
林前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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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成熟的情形 |
全人 活在諸天界裡 |
全生活 都成為屬靈爭戰 |
所到之處 都能驅逐黑暗權勢 |
啟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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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教會必須 恢復屬天生活 |
教會必須 成為神的軍隊 |
神今日所要的, 不只是工作的人, 乃是坐在天上的人 |
提後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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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守住升天的地位,比作工更重要。」 |
「真實的屬靈爭戰,乃是從寶座發出的。」 |
「我們有多少屬天成分,就有多少屬靈權柄。」 |
弗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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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屬靈總結 |
升天地位 是屬靈爭戰的根基 |
屬靈爭戰 是升天地位的彰顯 |
先坐在天上, 才能勝過空中 |
弗2: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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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信徒惟有活在基督的升天裡,才能有真實的屬靈權柄 |
屬靈爭戰不是靠天然能力,乃是靠屬天的地位與生命 |
當教會活在升天地位中,神的國就能藉著教會擴展並帶進地上 |
太16:18-19;啟1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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