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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新約 看 何為 '維持基督徒同心合意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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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1:14 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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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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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實行 |
一的實行—同心合意—是照着使徒的教訓—42節 |
徒2:42 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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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同心合意的人 |
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信徒中間有同心合意,並且所有同心合意的人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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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處 |
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眾聖徒同樣的事—林前四17,七17,十一16,十四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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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地 |
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太二八19~20 |
太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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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啓示 |
新約中沒有這個思想:一個教訓適合一處召會,卻不適合其他處召會;反而,新約啓示所有的召會在領受教訓的事上是一樣的—多一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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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2021年 四月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召會生活之恢復極重要的因素 第五篇 因素五:眞正的同心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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