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身體實際和事實的一 vs. 眾召會實行和應用的一
弗4:4-6「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
太18: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什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
徒2:46「他們天天同心合意,堅定持續地在殿裡,並且挨家挨戶擘餅,存著歡躁單純的心用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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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 |
基督身體實際和事實的一 |
眾召會實行和應用的一(同心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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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1. 屬於身體的生機的一 2. 客觀性的事實 3. 為著實際與事實存在 |
1. 屬於召會的實行 2. 主觀性的經歷 3. 為著實踐與應用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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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 |
1. 強調「一個身體和一位靈」(弗4:4) 2. 是終極完成的事實 3. 無論地方或宇宙來看,身體都是一個 4. 由主耶穌禱告並在五旬節藉那靈澆灌完成 5. 作為實際的基礎存在 |
1. 強調「兩個人在地上和諧一致」(太18:19) 2. 是日常需要實行的經歷 3. 召會就宇宙說是一個,就地方說有許多 4. 需要信徒在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中實行出來 5. 是一的應用和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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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1. 基督徒同有一位靈內住 2. 在基督裡同享一個生命 3. 在救恩中同屬一個身體 4. 信徒在基督裡的合一地位 5. 五旬節那靈澆灌,建立一的實際 |
1. 同心合意的禱告聚會 2. 眾聖徒在生活中的協調配搭 3. 地方召會間彼此的交通與接納 4. 召會決定中的和諧一致 5. 在不同意見中達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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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1. 認識並尊重生機一的事實 2. 持守「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的立場 3. 拒絕任何分裂身體的思想與行為 4. 接納所有真信徒為基督身體的肢體 5. 尊重身體的元首基督 |
1. 實行和諧一致的禱告 2. 在眾聖徒中間消除不同 3. 建立相同的認識、意向和目標 4. 忘記種族、膚色等外在差異 5. 實行彼此相愛,互相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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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1. 是同心合意的基礎和根源 2. 提供實行一的合法性與必要性 3. 若沒有事實的一,實行的一就失去根基 4. 如同樹根(隱藏但關鍵) |
1. 是基督身體之一的實際應用 2. 使抽象的一變為具體可經歷 3. 若沒有同心合意,事實的一就不真實 4. 如同樹枝與果實(可見的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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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約17:11「聖父阿,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裏,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像我們一樣。」 約17:21-23「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 林前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 |
腓2:2「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裡聯結,思念同一件事。」 徒1:14「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堅定持續地禱告。」 羅15:5-6「但願那賜忍耐與鼓勵的神,叫你們照著基督耶穌,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使你們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 |
上表列出了這兩種一的詳細比較,包括它們的意義、區別、實例、應用、相互關係及相關經文。
值得注意的是:
- 身體的一是由主耶穌禱告(約翰十七章)並藉著五旬節那靈的澆灌而完成的事實。
- 召會的一(同心合意)則是我們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的,特別體現在同心合意的禱告中(馬太十八章)。
- 如果我們只有身體一的實際,而沒有現時實行的同心合意,那麼這一就是「客觀而抽象的,對我們並不真實」。
- 反之,同心合意的實行必須建立在共同生命的事實上,若沒有相同的認識、意向、目的和目標,就無法真正實行同心合意。
這兩種一相輔相成:身體的一是根基,同心合意是表現;身體的一是事實,同心合意是實行;兩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了聖經中完整的一的啟示。
*請參照 2025年 四月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同心合意以及使徒行傳極重要的方面 第二篇 同心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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