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裏 vs. 住在基督裏 vs. 居住在基督裏
林後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約 15:4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
弗 3:17 「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安家)在你們心裡。
項目 |
在基督裏 (In
Christ) |
住在基督裏 (Abide
in Christ) |
居住在基督裏 (Dwell in
Christ) |
意義/定義 |
指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身份與屬靈範圍。 |
指信徒與基督保持 活的交通與持續的連結。 |
指更深的經歷,把基督當作我們心靈與生活的安息之所。 |
重點 |
強調「地位」與「客觀事實」。 |
強調「持續的關係」與「生命連結」。 |
強調「內住的深度」與「長期的安居」。 |
層次 |
基礎: 信徒一得救就「在基督裡」。 |
進一步: 需要操練,持續地「住在祂裡面」。 |
更深層: 安家於祂,以祂為常住之所。 |
聖經依據 |
- 林後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
- 約 15:4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 |
- 約 6: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
區別重點 |
客觀事實: 神在基督裡看我們。 |
主觀操練: 信徒需要持續與基督連結。 |
更深經歷: 基督成為我們長久的居所與內心的家。 |
比喻說明 |
像魚「在水裡」 - 一個存在的範圍。 |
像枝子「連於葡萄樹」 - 需要持續留住。 |
像人在「家中安居」 - 長久、深度的同住。 |
應用 |
認識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與地位,不再定罪。 |
學習常常親近祂、倚靠祂,維持生命的流通。 |
讓基督作我們心靈的家, 經歷祂作我們一切的滿足。 |
👉 總結:
- 在基督裡 → 客觀的「地位」。
- 住在基督裡 → 持續的「交通與連結」。
- 居住在基督裡 → 深入的「安息與同住」。
*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四篇 神的奧祕——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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