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傳福音》
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
林後4:13:「我信,所以我說話;我們既有這同樣信心的靈,也就信,所以也就說話。」
彼前1: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入祂而歡騰,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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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正確的傳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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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 正確的傳福音不是憑自己說服人,乃是將從主得着的神聖元素釋放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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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1. 先得着主:傳講前要從主得着屬天的元素(靈裡的注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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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效 |
- 聽的人雖外面搖頭,但裏面會被神的生命電流觸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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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 彼得三次否認主:雖軟弱,但因主已為他祈求,他沒有失去信心(路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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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 個人傳福音前,要先在靈裡接觸主,得着祂的充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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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 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 |
核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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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是基督自己作為寶貴的信注入人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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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需多禱告並被神聖元素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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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是生命的傳輸,好像屬天的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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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者雖表面拒絕,內裡仍會被吸引。
結論:
真正的傳福音不是靠人的口才,而是憑基督的信心與神聖生命的注入,使人得着不能挪去的信,最終歸向基督。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 第八篇 望斷以及於耶穌,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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