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日星期五

'罪' 乃是 '爲着己'

 

'罪' 乃是 '爲着己'

 1:26神說,我們要按着我們的形像,照着我們的樣式造人
 
43: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所創造、所塑造的,更是我所造作的。」
 
3:23「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18:1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父家一切的人,要一同擔當聖所的罪孽
 

面向

罪乃是爲着己

意義

人是神所造,目的是彰顯代表神(創1:26;賽43:7),卻因着罪而轉向「為自己」而活(羅3:23)。凡出於自己、不為神的行為,無論善惡,在神眼中都是罪

原由

人背離神的目的,向神獨立而活,以自我為中心;不論恨人或愛人,若是出於肉體和善惡知識樹,都是為自己而非為神(利未記生命讀經)。

解方

接受基督作贖罪祭燔祭(羅8:28;羅7:18;詩51)。
讓主藉着失敗光照我們,認識自己的敗壞與可憎,棄絕一切出於己的動機(路22:31-32)。
完全轉向神,單單為祂而活

說明

- 罪乃為己不僅指明顯的惡事,連行善、愛人、事奉等若出於己的動機,也是罪
-
最大的問題不是外面的行為而是裡面的出處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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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眼中凡不出於祂、不為祂的,都是罪(羅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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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要藉着光照和環境使人看見「己」的敗壞,轉而單單倚靠基督

實例

a. 事奉為己可拉子孫爭權(民18:1);基哈西貪婪(王下5:20-27);有人奉主名行神蹟卻被拒絕(太7:22-23);高舉自己而非基督(林後4:5)。
b.
行義為己施捨、禱告、禁食為炫耀(太6:1-6)。
c.
愛人為己為名聲、利益、地位而愛人(路14:12-14);養育兒女為自己未來(參林前7:14)。

應用

- 在事奉、禱告、愛人、養育中,要省察動機是否出於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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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在靈裡與主聯合,單為神的榮耀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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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求主拯救我們脫離與神爭權的隱藏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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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一切行動、愛心、服事都出於神而不是為己

相關經文

- 王下5:20-27基哈西為自己貪財,被拿縵的大痲瘋沾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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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23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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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4: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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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16(論施捨、禱告、禁食不可為自己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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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14你擺設筵席不要請你朋友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貧窮的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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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7:14兒女在主裡得以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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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大衛認罪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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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32主對彼得說:「我已經為你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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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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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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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結論: 

罪的本質就是為自我而活。即使是善行,如果出於自我的動機,也會變成罪神的救恩將我們從自我中心中拯救出來,顯露並打破自我使我們能全然為祂的榮耀而活,並按祂的旨意彰顯祂

  

*請參照   2025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第十一篇 永遠生命的交通——在基督身體裏生活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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