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7日星期二

生命的關係 vs 生命的交通

 

生命的關係 vs 生命的交通

8:15-17:「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約壹1: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我們乃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有交通的。」 

面向

生命的關係

生命的交通

意義

信徒因重生而在生命裡與神建立的父子關係;屬於神生命的內在聯結

信徒在實際生活中與神之間的靈裡交通、相交聯絡的流通

表徵

永遠的、穩固的、不變的;如父子之間的血緣關係

可暫時中斷或恢復;如空氣的流通或天氣的晴雨

區別

無條件、一次永遠、不能破壞;

屬於「地位身分」。

有條件、可變動、可能中斷

屬於經歷實際」。

說明

一旦重生,信徒就得着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約1:12-13),這關係不會因失敗或軟弱而失去

信徒犯罪、不認罪或不順服聖靈交通受阻(約壹1:6-7);但若認罪,就恢復交通(約壹1:9)。

實例

浪子離家仍是父的兒子(路15:11-24);他的身分未改變

浪子離家時與父失去交通直到悔改歸回時,交通才恢復

應用

信徒應確信自己在基督裡的身分安全,知道神的愛不改變

信徒需每日省察、認罪、與神交通,保持靈裡的暢通喜樂

相互關係

關係交通的根基——沒有生命的關係,就無法有生命的交通

交通關係的實際流露——若交通斷了,關係雖仍在,卻失去享受與經歷

相關經文

1:12-13:「凡接待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3:6:「從靈生的,就是靈。」

約壹6-9:「我們若說是與神有交通,卻仍在黑暗裡行...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66:18:「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 核心要點:

  • 生命的關係」是重生所得的地位不會因罪或軟弱而破壞。
  • 生命的交通」是順服聖潔的生活流通因罪或隔閡而中斷。
  • 關係根基交通實際經歷

 

📖 結論:

信徒與神的生命關係永遠、穩固且不變的,這是因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然而,與神的交通需藉著持續的認罪、順服愛的交通來維持。若交通斷絕,並不影響我們的關係,但會失去靈裡的喜樂與光真正屬靈的生活在這永遠關係的基礎上活出與神不斷交通的實際

 

*請參照   2025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第十一篇 永遠生命的交通——在基督身體裏生活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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