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關係 vs 生命的交通
羅8:15-17:「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約壹1: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我們乃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有交通的。」
面向 |
生命的關係 |
生命的交通 |
意義 |
指信徒因重生而在生命裡與神建立的父子關係;屬於神生命的內在聯結。 |
指信徒在實際生活中與神之間的靈裡交通、相交與聯絡的流通。 |
表徵 |
永遠的、穩固的、不變的;如父子之間的血緣關係。 |
可暫時中斷或恢復;如空氣的流通或天氣的晴雨。 |
區別 |
無條件、一次永遠、不能破壞; 屬於「地位與身分」。 |
有條件、可變動、可能中斷; 屬於「經歷與實際」。 |
說明 |
一旦重生,信徒就得着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約1:12-13),這關係不會因失敗或軟弱而失去。 |
信徒若犯罪、不認罪或不順服聖靈,交通就受阻(約壹1:6-7);但若認罪,就恢復交通(約壹1:9)。 |
實例 |
浪子離家仍是父的兒子(路15:11-24);他的身分未改變。 |
浪子離家時與父失去交通,直到悔改歸回時,交通才恢復。 |
應用 |
信徒應確信自己在基督裡的身分與安全,知道神的愛不改變。 |
信徒需每日省察、認罪、與神交通,保持靈裡的暢通與喜樂。 |
相互關係 |
關係是交通的根基——沒有生命的關係,就無法有生命的交通。 |
交通是關係的實際流露——若交通斷了,關係雖仍在,卻失去享受與經歷。 |
相關經文 |
約1:12-13:「凡接待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
約壹6-9:「我們若說是與神有交通,卻仍在黑暗裡行...」 |
🌿 核心要點:
- 「生命的關係」是重生所得的地位,不會因罪或軟弱而破壞。
- 「生命的交通」是順服與聖潔的生活流通,會因罪或隔閡而中斷。
- 關係是根基,交通是實際經歷。
📖 結論:
信徒與神的生命關係是永遠、穩固且不變的,這是因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然而,與神的交通卻需藉著持續的認罪、順服與愛的交通來維持。若交通斷絕,並不影響我們的關係,但會失去靈裡的喜樂與光。真正屬靈的生活是在這永遠關係的基礎上,活出與神不斷交通的實際。
*請參照 2025年 六月 夏季訓練 總題: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三)第十一篇 永遠生命的交通——在基督身體裏生活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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