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亞伯拉罕是神恢復工作的起點?
太1:1 耶穌基督,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子孫的家譜:
羅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時那信之義的印記,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羅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
羅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於信,為要照著恩,使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本於亞伯拉罕之信的。
羅4:17 亞伯拉罕在他所信那叫死人復活,又稱無為有的神面前,是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一、整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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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聖經根據 |
信息的要點 |
整合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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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約的開端 |
太一1「亞伯拉罕的後裔」;約八56-58 |
新約一開頭就提亞伯拉罕。主耶穌常提他,不提亞當,並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
福音和救贖的敘述以亞伯拉罕為起頭,主自己也以他為參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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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徒的 屬靈祖宗 |
羅四11、16-17;加三7、9、29 |
所有信主的人都從亞伯拉罕起,不能越過他往前或往後。 |
因信稱義的原則由他確立,凡信的人都是他的後裔,也是承受應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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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與亞當的 對比 |
羅五12;創三、六5 |
亞當是罪的起點,是敗壞的起點;亞伯拉罕是恢復的起點。 |
亞當一人使罪入世界,亞伯拉罕一人使恩典開始流向萬族,二者對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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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與亞伯、以諾、挪亞的區別 |
創四4;創五24;創六8-9、七1;來十一4-7 |
三人是好人,但只是個人的好,不能挽回犯罪的局面;亞伯拉罕是神第一次動手挽回整個局面。 |
前三人是信心的個人見證,亞伯拉罕則是神整個計畫的起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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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主動的揀選與呼召 |
創十二1;徒七2-4;書二十四2-3 |
神第一次動起自己的手挽回犯罪的局面,好像把水流拐了一個彎。 |
人類墮落後,神不是等人改良,而是主動揀選一人,開始新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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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蒙召的目的 |
創十二1-3、十八18 |
蒙召不只為自己得恩,更是為傳遞恩典,要成為大國,使萬族得福。 |
被召是為著器皿的功用和神的工作,不單是個人蒙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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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蒙召的內容(分別) |
創十二1;來十一8-10 |
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指示的地去。 |
恢復始於分別:脫離舊的環境、關係和依靠,歸向神的帶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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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救贖的線索 |
加三8、14、16、29;創二十二18 |
借著他救主要來, 救贖要來。 |
應許經他傳到後裔基督,再傳到信基督的人,即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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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全程的定位 |
來十一10、16;啟二十一1-3 |
起點是亞伯拉罕,中心是主耶穌基督,完成在千禧年末了、新天新地開始時。 |
起點、中心、完成三點連成神恢復工作的全貌。 |
二、簡要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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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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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點(亞伯拉罕) |
神第一次為挽回犯罪局面而揀選、呼召,並賜下應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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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基督) |
亞伯拉罕的獨特後裔,應許在祂裡面成就(加三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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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信的人/教會) |
凡有亞伯拉罕之信的人,都成為他的後裔(加三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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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新天新地) |
恢復的工作達到完滿(啟二十一)。 |
*請參照 2026年 秋季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第二章 亞伯拉罕的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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