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徒看見並認識神主宰權柄的憐憫之果效
羅馬書 9:15–16,
18, 20–23:「我要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要對誰動憐恤,就對誰動憐恤。這樣看來,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祂要在那些蒙憐憫、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彰顯祂榮耀的豐富。」
希伯來書 4: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應時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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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聖徒看見並認識神主宰權柄的憐憫之果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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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認識神主宰權柄的憐憫,就是看見我們的一切屬靈生命、呼召、得救、事奉、環境與經歷,完全出於神的主宰與憐憫,而非出於人的意志或行為(羅 9:15–16)。這使信徒活在謙卑、感恩與敬畏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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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因人墮落、全然無能、在罪中死,若非神的主宰與憐憫臨到,我們無法轉向祂、認識祂或事奉祂。神照著祂自己的旨意與權柄,向所願意的人施憐憫,使他們成為祂榮耀的器皿(羅 9:18, 23;弗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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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使神榮耀的豐富得以彰顯,使蒙揀選的人成為盛裝神的器皿,完成祂永遠的經綸(羅 9:23–24;弗 3:21)。神的憐憫乃是祂經綸中一個主宰的推動力,使祂的旨意得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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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主宰的憐憫」意指憐憫的施與在於神的主權與權柄,不在於人的選擇或努力(羅 9:15–16)。因此,信徒之所以能尋求神、愛神、事奉神、背負責任,都是神憐憫的結果(耶
29:13;申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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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1. 摩西蒙憐憫,被神呼召(出 33:19;羅 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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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1. 看見一切屬靈恩典與服事皆出於神的憐憫,而非自己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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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效 |
1. 使信徒對神滿了感恩與敬拜,承認祂的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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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信徒要深知:能得救、能愛主、能事奉主,全是出於神主宰的憐憫。我們若越看見這一點,就越自卑、越感恩,也越願意在神面前承擔祂經綸中的託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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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1. 「主阿,感謝你,我今在你恢復裏,全是因你主宰的憐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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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以弗所書 1:4:「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
結論:
神的憐憫是祂主宰權柄的顯出,使我們能成為蒙召、蒙愛、蒙恩、蒙用的器皿,盛裝並彰顯祂自己。認識此事的聖徒,必定在敬畏、感恩與順服中事奉神,並在生命與召會中見證祂主宰憐憫的榮耀。
*請參照 2025年 五月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馬太福音五至七章 極重要的方面 第四週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蒙憐憫並領受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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