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要神垂聽我們的禱告,就必須向神的權益禱告?
王上八48:「他們若…全心全魂歸向你,又向着自己的地,就是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你所選擇的城,並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向你禱告。」
但六10:「但以理…就到自己家裏,(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下,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因他素常就是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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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何以要神垂聽我們的禱告,就必須向神的權益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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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向神的權益禱告,就是使我們的禱告對準神永遠經綸中的目標——基督、神的國與神的家(召會)。這樣的禱告不以個人利益為中心,乃以神的權益為中心,使神得着祂在地上的見證與掌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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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神垂聽禱告的原則,不在於人的迫切或情感,而在於禱告是否合乎祂的經綸與旨意(約壹五14)。當禱告對準神所揀選的聖地(基督)、聖城(神的國)與聖殿(召會),就合乎祂的權益,因此蒙垂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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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徵 |
1. 聖地——豫表基督是神分給信徒的分(西一12;申八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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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效 |
當禱告對準神的權益,神就垂聽、作工並成全超過人所求所想的事(但九21–23;弗三20)。這樣的禱告帶進神旨意的成就與祂在地上行政的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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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為要完成神的永遠經綸——使基督得着彰顯,國度得以建立,召會得以建造。禱告的焦點不是自我需要,乃是神的計畫與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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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1. 所羅門(王上八46–53):他為神的百姓將來被擄之時禱告,求神垂聽他們向着聖地、聖城、聖殿的祈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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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1. 禱告時先對準神的權益,再為人、事、需要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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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聖徒當學習轉移禱告的焦點,從自我中心轉向神的經綸。為神的旨意、權益與見證禱告,使祂得榮耀、得國度、得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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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在申言或服事中,強調禱告應以神的權益為導向,為基督、召會與國度說話,使眾人轉向神的中心目標。這樣的申言能帶進建造與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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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神垂聽的禱告必是對準祂權益的禱告。當我們禱告向着聖地(基督)、聖城(國度)、聖殿(召會)時,就與神的心意一致,使祂的經綸得以推進。神的垂聽是祂行政行動的彰顯,帶進祂旨意的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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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但九16–19:「主啊,求你按你的公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求你垂聽僕人的禱告…求你快快行事,為你自己的緣故…因為你的城和你的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 |
🔍 核心要點總結
- 神垂聽的原則:不在於人的迫切,而在於禱告是否符合祂的權益。
- 禱告焦點:從「我」轉向「基督、國度、召會」——神的經綸中心。
- 屬靈實行:每日開窗向「耶路撒冷」禱告,象徵心靈對準神的目標。
- 結果與祝福:禱告若合神心意,就能得神即時且超越的回應(但九21–23)。
- 終極目的:使神得着榮耀、國度與居所——完成祂的永遠經綸。
*請參照 2025年 五月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馬太福音五至七章 極重要的方面 第三週 對於國度生活緊要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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