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遮蓋根的,神就保護 VS 凡是顯露根的,神就不保護〉
可 1:44「對他說:你要謹慎,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自己給祭司察看……」
可 5: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並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可 5:43「祂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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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凡遮蓋根的,神就保護 |
凡顯露根的,神就不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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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屬靈的經歷、能力、啓示、與神之間的隱祕生活保持在神面前,不急於讓人知道;保守屬靈生命之根。 |
將個人屬靈經歷、能力、啓示快速顯露、張揚,使人知道;失去隱祕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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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神所保護的是真實生命的「根」──隱藏、與神交通、內裡真實的經歷;遮蓋使屬靈生命不受仇敵觸動。 |
顯露會引發人的驕傲、肉體的參雜、撒但的攻擊,導致生命枯乾、失去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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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 |
遮蓋是為了保守生命、保持深度,只在神引導下選擇性地作見證。 |
顯露是為了滿足自我,或不受神引導而任意宣傳屬靈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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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遮蓋不是拒絕作見證,而是在神引導下作「必要的見證」,如保羅「不得已」談異象(林後12:1)。 |
- 顯露是把屬靈經歷當作新聞、廣告,暴露「財寶」給人,導致被擄(倪柝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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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 保羅十四年前的異象一直未說,直到不得已才提(林後12:1,5)。 |
- 大衛數點百姓顯露自己的能力,死亡進到國中(撒下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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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 神的工作從隱秘處開始,凡屬神的根都是隱藏的(倪柝聲)。 |
- 把屬靈經歷當作宣傳材料,用於建立名聲,死亡立即進到工作中(倪柝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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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 保守靈裡深處的經歷,不隨意分享。 |
- 不以屬靈經歷作為炫耀、證明能力、建立名聲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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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遮蓋 → 保護 → 生命加深 → 更有能力作必要見證 |
顯露 → 攻擊 → 生命枯乾 → 工作死亡 → 最終失去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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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 保存屬靈生命的深處,使神能繼續作工。 |
- 警告:顯露屬靈經歷會使仇敵找到攻擊點,使人落入屬靈死亡與枯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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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 信息要從靈中出來,不是從外面的經歷作文。 |
- 避免「作見證成為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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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林後 12:1「誇口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我要來說主的異象和啓示。」 林後 12:5「為這樣的一位,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 可 7:36「耶穌吩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祂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撒下 24:1–25(摘要)大衛數點百姓顯露自己的力量,導致瘟疫臨到,以色列民死亡七萬。 太 6:6「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室,關上門,禱告你在隱祕中的父;你父在隱祕中看見,必報答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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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遮蓋是生命的保護,是屬靈深度與神同在的基礎。神保護那屬於祂、隱於祂前的生命之根。
顯露使人失去保護,落入攻擊與枯乾。屬靈的根一旦暴露,生命與工作都會受到傷害。
*請參照 2025年 五月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馬太福音五至七章 極重要的方面 第五週 國度子民有個人禱告的經歷,在隱密中接觸他們的天父,得着對父隱密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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