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歷耶穌時,祂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太 1:23:「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約 1:1:「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 1:14:「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
西 2:9:「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
約 14:6:「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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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我們經歷耶穌時,祂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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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以馬內利不是一個僅供稱呼的神學名詞,而是信徒在實際經歷中對耶穌的深刻認識:當我們經歷耶穌,立刻覺得——這就是神自己與我們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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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因為耶穌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祂不是神以外的另一位,也不是遠在天上的神,而是成為可經歷、可享受、可接觸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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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 |
如同光不是抽象的定義,乃是你一被照亮就知道是光; 耶穌一被你經歷,你就知道這是神與你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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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使信徒從「客觀相信神存在」,進入「主觀經歷神同在」; 信仰不再停留於道理,而成為活的、即時的、供應的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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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神告訴我們祂的名是「耶穌」;但當我們接受祂、經歷祂時,我們自然稱祂為「以馬內利」。這不是改名,而是經歷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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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名(耶穌)是客觀啟示;以馬內利是主觀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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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1️⃣ 經歷耶穌作安慰 → 我們說:這安慰是神與我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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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每一次轉向靈、呼求主名、接觸主、享受主,都不是宗教活動, 而是進入以馬內利的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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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把信徒從「不敢說耶穌是神」的理性保留,帶進在靈裏篤定、 深處確知:耶穌就是神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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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可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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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以馬內利是經歷的名,不是教條的名。 |
🌿 核心一句話總結
耶穌在啟示中是神;耶穌在經歷中是以馬內利。
你一經歷祂,就不需要辯論,裏面自然知道——這就是神與我同在。
*請參照 2025年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第三篇 耶穌─神所起君王救主的名,與以馬內利─人所稱君王救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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