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同在 vs 主的同在 vs 那靈的同在 — 以馬內利的啟示與經歷
太1:23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爲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約14:16 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7 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爲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
林後13: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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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
神的同在 |
主的同在 |
那靈的同在 (實際的以馬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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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神與人同在,表明神的臨在、同去與引導 |
成為肉體的基督 —以馬內利—與人同在 |
終極完成之三一神, 作賜生命之靈, 內住於信徒靈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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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神為完成祂的經綸, 要親自與人同行 |
神成為肉體, 親自進入人中間 |
為將神自己 分賜到人裏面, 成為內裏、實際的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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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 |
神的「面」、神的「道路」、神的「同去」 |
君王救主的 「同在」、「微笑」 |
內住的保惠師、 活在裏面的另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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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帶來 引導、安息、方向與保守 |
帶來 智慧、眼光、洞察與得勝 |
帶來 生命供應、變化、分賜、實際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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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神可能幫助人, 卻未必把同在給人 |
主的幫助 不等於主的同在 |
那靈的引導、見證、本身就是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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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神的同在 是根源 |
主的同在 是具體顯出 |
那靈的同在 是實際與內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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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摩西:神的同在與他同去(出33:14) |
約瑟:因主同在而亨通 (創39:2–5) |
保羅:主在他靈裏 (提後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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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
行事前 先察驗是否有神的同在 |
凡事 受主同在、主微笑的管治 |
凡事 憑靈而行、與靈同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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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寧可停留, 也不要失去神的同在 |
不要只要主的幫助, 要主的同在 |
從道理進入經歷, 活在以馬內利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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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神的同在是道路與準則 |
主的同在是支配原則 |
那靈的同在是新約的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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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沒有神的同在, 就失去一切 |
主的同在 對我們乃是一切 |
今日以馬內利 乃是那靈在我們靈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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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出33:14;詩27:4、8;詩51:11 |
太1:23;太28:20;林後2:10 |
約14:16–20;羅8:14、16;加2:20;提後4:22;林後13:14 |
核心整合總結(教導與申言用)
一、神的同在 → 主的同在 → 那靈的同在,是一個啟示的進展
- 舊約:神的同在是外面的、引導的
- 福音書:主的同在是成為肉體的以馬內利
- 書信:那靈的同在是內住、實際、終極完成的三一神
二、今日「實際的以馬內利」就是那靈在我們靈裏
「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約14:17)
「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後4:22)
三、與基督同活的祕訣,不是方法,乃是同在
「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2:20)
— 主若只在外面,無法完成分賜;
— 主必須在裏面,作我們的生命與人位。
四、整個新約就是以馬內利的歷史與實際
- 開始於:一位神人—耶穌(太1:23)
- 進展於:眾信徒—團體基督(林前12:12)
- 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所在(啟21:3;結48:35)
一句話結語(申言總結):
我們不是只要神的幫助,乃是要神的同在;
不是只知道以馬內利,乃是天天、時時活在那靈的同在裏。
*請參照 2025年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第三篇 耶穌─神所起君王救主的名,與以馬內利─人所稱君王救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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