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一同享受、安息的原則 VS 與神合一、是一的表記(神聖的原則)
創2:2 到第七日,神造作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造作的工,安息了。
創2:3 神賜福給第七日,將其分別為聖,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和造作的工,就安息了。
出20:8 當記念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爲聖。
出20:9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僕人、婢女、牲畜、並你城裏的寄居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出20:11 因爲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爲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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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與神一同享受、安息的原則 |
與神合一、是一的表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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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在作工以前,先享受神、與神一同安息 |
在神的工作上與神成為一靈、一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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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神不要求人先作工, 乃是先供應祂自己作享受 |
神的工作不是人替神作, 而是神在人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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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 |
安息日:神作工,人享受 |
表記:人不憑自己,乃憑神而活而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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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
先被神充滿,再開始行動 |
在行動、說話、事奉中與神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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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 |
使人得著力量、能力與方向 |
使神的工作帶著神自己與神的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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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安息不是停止活動, 而是享受神已完成的工作 |
合一不是並肩合作, 而是同一生命的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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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人得供應、得舒暢、得安息 |
工作成為尊崇神、榮耀神的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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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關係 |
享受是合一的根基 |
合一是享受的彰顯與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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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舊約) |
創世記:人第一日進入神的安息 |
帳幕建造前先守安息日(出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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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新約) |
五旬節門徒先被那靈充滿 |
彼得憑滿溢的靈傳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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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原則 |
對人而言:安息是第一日 |
在第一日的安息中開始與神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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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性 |
安息 → 作工 → 再安息 |
合一 → 行動 → 更深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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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生活) |
每一件事 先轉向主、享受主 |
行事、說話、服事 都操練與主成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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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事奉) |
不急著為神作,先讓神充滿 |
不單為神說話,乃與神一同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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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拯救人脫離憑自己作工的宗教 |
帶人進入神人合一的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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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宣告:主是我的安息與享受 |
宣告:我與主是一靈、一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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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人安息於神的完成,纔能與神同工 |
人在合一中作工,纔是真正尊榮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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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總結 |
先享受,後作工 |
在作工中顯出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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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指向 |
預備人進入神的工作 |
產生神與人一同作工的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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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創2:2–3;出20:8–11;來4:9–10 |
出31:12–17;徒2:1–4;林前6:17;約15:4–5 |
🧩 總體神聖結論(一句話)
神作工而安息,人安息而作工;人先享受神,纔能在神的工作上與神合一,這合一就是屬神子民的表記。
*請參照 2025年 感恩節國際相調特會 馬太福音中所啟示包羅萬有的基督 第五篇 基督作爲那賜我們安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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