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的國裡的人」與「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裡的人」
核心啟示:
神的國是所有重生信徒所在的生命範圍;
諸天之國的實際則是所有活在基督生命管治之下、過屬天生活之得勝者的生活實際。
重生使人進入神的國;順服生命之律使人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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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在神的國裡的人 |
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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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已重生,有神生命的人 |
活在神生命律之下,讓基督完全掌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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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由 |
因信基督、重生得救(約3:5) |
因天天否認己、背十字架、順服聖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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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特徵 |
有神生命 |
神生命成熟並彰顯國度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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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光景 |
有生命 |
有生命且受生命管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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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心 |
基督住在裡面 |
基督在裡面作王掌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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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度經歷 |
已進入國度 |
活出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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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本質 |
生命的開始 |
生命的成熟與彰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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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質 |
有時順服、有時天然 |
長期活在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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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律 |
有生命之律 |
完全服在生命之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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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情形 |
有時仍受天然、己、肉體影響 |
接受基督生命內在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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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受信息 |
國度已經遷入(西1:13) |
國度成為生活的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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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 |
已進入王國的百姓 |
天天活在君王治理下的忠心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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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比喻 |
房子已有主人 |
主人天天管理每一房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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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比喻 |
種子已種下 |
樹完全照生命規律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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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有基督生命未必受其管理 |
基督生命成為生活一切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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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管治 |
間斷接受 |
持續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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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生命 |
常保留自己意見 |
甘願否認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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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體 |
常有活動空間 |
被十字架對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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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人 |
尚有許多保留 |
天天被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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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魔地位 |
有時仍有立場可利用人的天然 |
失去工作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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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得救、有永遠生命 |
活出天國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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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成為神國子民 |
成為國度得勝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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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程度 |
初步生命 |
成熟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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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生活 |
在召會中聚會 |
成為召會實際建造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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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得生命 |
活出神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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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心意 |
得著兒女 |
得著君王同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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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賞賜 |
有永遠救恩 |
有國度賞賜與掌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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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國 |
不一定掌權 |
與基督一同作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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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
神的國包括諸天國實際 |
神國中的最高生活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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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
所有真信徒 |
得勝信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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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中的人 |
人人皆可在其中 |
僅得勝者活在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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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外表國度 |
不同於掛名基督徒 |
更高於外表宗教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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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 |
哥林多信徒(已有生命卻仍屬肉體) |
保羅、提摩太、約翰、司提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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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實例 |
十二門徒蒙召初期 |
登山寶訓中的門徒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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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應用 |
確認自己已在神國裡 |
天天讓基督管理思想、情感、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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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操練 |
聚會、讀經、禱告 |
活在靈中、順從膏油塗抹、接受十字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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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檢驗 |
是否有生命 |
是否受生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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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
不只作得救的人 |
更作受國度管理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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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負擔 |
從重生進到成熟 |
從國度地位進到國度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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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言指引 |
我們不該滿足於「已進入國度」,乃要讓基督天天在我們裡面作王。神今天所尋找的,不只是有生命的人,更是受生命律管治、活出諸天之國實際的得勝者,使他們將來能與基督一同掌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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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神的國重在生命的進入 |
諸天之國的實際重在生命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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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目標 |
成為神家裡的人 |
成為國度裡掌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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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
約3:3-6;西1:13;羅14:17;林前4:20;可4:26-29 |
太5–7;太16:24-28;太18:3-4;太19:23-30;太24:45-47;太25:1-30;路17:20-21;羅8:2、4、6、13;加2:20;腓2:5-13;提後2:11-12;啟2:7、11、17、26;3:5、12、21;20:4-6 |
屬靈次序(Spiritual Sequence)
→ 相信基督
→ 重生
→ 進入神的國(生命)
→ 基督住在人裡面
→ 順服生命之律
→ 接受基督生命的管治
→ 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
→ 成為今日的得勝者
→ 有分諸天之國的實現(千年國)
→ 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
→ 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屬靈核心關係
神的國(生命的範圍)
⬇ 包含
召會生活(生命的團體彰顯)
⬇ 在其中產生
諸天之國的實際(生命受管治)
⬇ 成全
得勝者
⬇ 帶進
諸天之國的實現(千年國)
⬇ 完成
新耶路撒冷(永遠的神國)
一句申言總結
重生使人進入神的國;順服生命之律使人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今日接受基督內在的管治,就成為得勝者,將來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現,與基督一同掌權,直到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請參照 2026年 國殤節特會 主題:極其需要新的復興 第四篇 借著活在神的國作為神聖種類的範圍裡,過神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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